(我的居转户历程)
我的居转户历程:
从7月中旬居住证/社保满84月并开始准备申请材料,到昨天成功落户,历时3月之久的居转户历程圆满结束。
居转户须先行提交以下1~12项资料供公司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然后回原籍调档并开具13、14项证明,再回上海居住地开具15、16项证明:
1.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副联及其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3.随员左边ID右边Card或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可提供随员居住证&副联及其复印件);
4.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复印件;
5.结婚证(2本)及其复印件;
6.户口本(本人、妻子、子女)及其复印件;
7.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8.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公章2处);-----21世纪人才网
9.上家离职证明及其复印件;
10.2006年至今连续税单及其复印件;
11.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
12.连续3年城保个人缴费记录(公章);
13.户籍地公安局出具的无违法前科检索证明(户籍地刑事科学研究所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办理中心);
14.户籍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育证明:多少子女、何时结婚……(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
15.居住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乡镇派出所);
16.居住地计生办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确认档案抵达上海后,由公司人事专员正式提交以上所有材料到人才服务中心,就此启动居转户办理程序: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审核通过的在政务网上进行15天的公示/政审(21世纪人才网)
4>公示通过的申办人区县人保局将电话通知,凭身份证领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左边落户通右边知书)及相关证明:《2011年度迁沪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居转户落户须知》等材料
5>持证人员在取得《左边落户通右边知书》三个工作日左右,电话预约区(县)公安局的户政部门,持《左边落户通右边知书》、《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身份证、相关调动人员的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房产证到落户地区(县)公安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是40天)。公安局收《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左边落户通右边知书》签发单位留存联
6>持《准予迁入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7>居转户人员到本市调入单位报到后,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调入单位公章。如人事档案需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凭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到人才服务中心及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加盖档案接收章,领取存档凭证
8>凭身份证、持《左边落户通右边知书》派出所留存联、《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2011年度迁沪落户确认单》、《存档赁证》到原居转户承办部门换领《申报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一人一份有效期只有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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