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倍社保替代中级职称,成功完成上海居转户)
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李女士,她基本情况如下:
(1)取得居住证累计时间:96个月
(2)缴纳社会保险情况:96个月(按月正常缴纳)
(3)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96个月(按月正常缴纳)
(4)社保缴费基数:
2012.4--2013.3社保缴费基数:6000元(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1倍4331)
2013.4--2014.3社保缴费基数:8000元(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1.5倍7038)
2014.3--2015.3社保缴费基数:9000元(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1.5倍7554)
2015.4--2016.3社保缴费基数:元(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2倍)
2016.4--2017.3社保缴费基数:元(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2倍)
2017.4--2018.3社保缴费基数:元(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2倍)
2018.4--2019.3社保缴费基数:元(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2倍)
2019.4至今社保缴费基数:元(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2倍)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居转户条件】
1、持《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社保)。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无职称:
(1)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2)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案例分析】
居住证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累计时间都满84个月,最近连续36个月单位社保缴纳基数等于(或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的,社保和个税相匹配,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按照居转户申办条件(一)、(二)、(三)、(五)、激励条件(三),可以由单位提出申请办理居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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