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VOL.49 | 3年2倍是否需要连续累计才能办理落户?)
近期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莫属工资申报了,很多通过3年2倍的方式申请落户的朋友都担心这样一个问题:
新社保基数出来后,如果我无法达到2倍以上基数,不符合近3年连续累计2倍社保的要求了?之前累计的社保是不是就作废了呢?
小沪先上结论——不用作废!可以暂时满足1倍以上,之后赶紧找机会提上去吧!
为什么会有这个结论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在去年11月新推出的“居转户优化政策”:
(优化政策涉及部分)
政策解析:
新优化内容中明确指出只需“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奈奈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在申办居转户市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
也就是说,新优化政策中取缔了“连续3年2倍以上”这个要求。
(原居转户政策涉及部分)
所以,目前只需满足近4年内36个月社保基数2倍以上即可,之前累计的2倍不会因为断2倍而作废!
今天已经5月11日了,距离申报结束还剩20天,还未申报的朋友们抓紧时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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