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VOL.02 | 你想知道的居转户最新政策都在这里@居转户申请人)
小沪的居转户系列第二篇来啦!
之前发过几篇关于居转户申请的政策通知和解读,再加上2020年11月底新出台了居转户优化政策,很多同学可能看得云里雾里,不知道现在居转户究竟要满足什么条件。
今天,小沪做了一个汇总,给大家重新梳理一遍上海居转户政策。
比较迷惘的小伙伴赶紧往下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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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解读: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解读: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解读:“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是指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
持证前取得的外省市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此外,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也可申请居转户。
优化政策附加:
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职称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的人员申办居转户的,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
解读:新的优化政策中,对中级职称落户的要求被提上纸面。中级职称需为本市取得且前四年缴纳1倍以上社保,后三年缴纳1.3倍以上社保。
(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基本条件总结(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持有7年上海居住证
2.在持有居住证期间,按要求累计缴纳7年的个税和社保,0税、补缴不计算在内
3.拥有中级职称或技师证
4.不违反计划生育且无犯罪记录
满足激励条件中任一项,可减少相应的基本申请条件限制。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解读: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是指在沪工作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2.“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是指在沪工作期间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可视作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解读:
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是指在本市乡村学校的教学岗位、远郊地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乡镇涉农综合服务机构的农业技术等涉农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优化政策附加: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解读:
优化政策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放宽,不需要再“连续3年”缴纳2倍社保了,只需要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缴纳2倍社保即可。申请人们不用担心断缴啦~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解读:
“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是指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优化政策中附加的激励条件
(一)聚焦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在现行居转户缩短年限政策的基础上,试行更为宽松的居转户评价标准,在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解读:
在临港工作的同学,除了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或3年之外,还享受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只需1倍社保的福利且不受职称限制。
(二)对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符合缩短居转户年限要求的各类人才,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单位向张江科学城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按本市居转户规定进行申报。
解读:
在张江工作的同学,享受跟临港一样的居住证年限缩短优惠。
激励条件总结(以下条件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1.不受居转户年限和参保年限限制的情况
(1)对本市做出巨大贡献并持有相关个人证书
(2)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
2.不受职称限制:
(1)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缴纳2倍社保以上
(2)个人创办的企业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缴税10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员工100人以上
3.居转户年限及参保年限缩短:
(1)在乡村学校或远郊医疗单位工作连续工作满5年,年限缩短为5年
(2)在乡镇涉农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年限缩短为5年
(3)在张江工作的人才缩短为5年或3年
4.在临港工作的各类人才,在享受居住证年限缩短为5年或3年的情况下,额外享受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缴纳1倍社保的优惠,且不受职称限制。
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并提供应由个人提供的材料
→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注:通过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材料;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场受理
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区人力资源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40个工作日内进行二次审核并告知结果
→公示7天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批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
→凭《准予迁入证明》及《户口迁移证》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魔都居转户:上海居转户VOL.01|2021年落户申请最新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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