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两段工作经历有仅2天的时间重叠,会有问题吗?)
11月3日前公司离职,11月1日,后公司入职。因为后公司是退工单,所以有入职的日期,和前公司离职的日期有2天的重叠,会被认定重复用工吗?社保、个税都是正常的,前公司社保交到10月,后公司从11月开始交。如果不行是不是要改一下退工单的日期?
不会的,离职时间是看月份的,没有详细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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