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常见问题之:劳务派遣)
今天我们来聊聊关于在上海居转户过程中,大家咨询的比较多的问题之一:我有一段工作经历是劳务派遣,这段经历怎么处理?人社局认可吗?
先说结论:劳务派遣在申请上海居转户的时候是很容易掉进去的一个大坑。
现在有很多的公司,特别是一些用工量大、要求低的代工企业,以及一些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和管理成本,都喜欢把人事管理外包出去给一些劳务派遣公司。这样做也是国家左边法律右边允许的。对于普通的员工来讲,公司的工资正常发放,社保也正常缴纳,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但是,这些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有正规的资质,和公司是否签订了派遣协议,工资社保如何发放等等的操作流程是否合规就变得非常重要了。如果你有落户的规划,而没有关注这些问题,就很容易掉入大坑里面。
往往等到申请上海落户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踩过劳务派遣的大坑,轻则扣除几年居转户的有限年限,严重的直接不具备落户资格,需要另外再找一份工作,重新开始了。
说说几个关键问题: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是人社部门认可的,合法的用工形式。
二、上海的各种左边落户通右边道对于劳务派遣有什么明确规定?
这个就厉害了,上海人社局明确规定,以下的左边落户通右边道不适用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
1、人才引进
2、留学生落户
3、高校应届生落户
4、夫妻分居调沪
所以,在人社局审批的上海左边落户通右边道中,劳务派遣只有居转户一条路可以走。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每个月居转户落户人数公司排名前几位的,大多数都是劳务派遣公司,因为没有别的路可以走。
特别说明:学校和医院这类由于事业编制问题不得不走派遣用工的单位,可以特事特办,特殊申请。
三、上海居转户对于劳务派遣的工作经历是如果要求的?
对于唯一一条可以走的落户之路,上海居转户对劳务派遣的工作经历也有严格的要求:
1、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
2、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务派遣协议;
3、劳务派遣公司必须有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资质证明。
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在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经历才会被认定为有效的居转户积累年限。
落户申请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向人才中心提交。
四、我的劳动合同是直接跟公司签的,但是社保(或者个税)是外包给其他劳务公司代缴的,是不是不算劳务派遣?不需要符合上面讲的几个条件?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很明确,这种情况确实不算劳务派遣。
但是,不要高兴的太早,社保与个税缴纳单位不一致,在申请落户时是比劳务派遣更大的一个坑。
如果社保与个税缴纳单位不一致,一般会直接扣除居转户的有效年限,可以提供合理解释的除外。
人才中心可以接受的合理解释中,包括了劳务派遣。
举例来说:
如果社保是劳务派遣公司交的,个税是实际用工单位交的,只要申请人符合上面第三点提到的劳务派遣条件,还是有机会通过审核的(有机会,不代表一定会通过,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但是如果是第四点问题说的这种情况,社保和个税单位不一致,又不符合规范的劳务派遣要求,这段时间会被直接扣除,不会算作有效的居转户年限。
如果你准备申请上海户口,一定要提前了解一下给你交社保的公司和给你发工资的公司,还有给你缴纳个税公司,到底是怎么一种关系吧。如果不一致,尽快和企业沟通调整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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