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转户七年之前的税单问题)
个人情况
居住证签发时间2012年7月31日
算下来2019年7月31日满7年
最近七年在同一家公司社保满七年最近三年社保连续基数2倍以上
但是除了目前所在公司2006年后税单上还有三家公司:
A公司2007年8月-2017年12月无社保有缴税记录此公司已改名
B公司2018年3月-2019年5月无社保综合保险其中仅有三个月税单为0其余月份没有缴税记录此公司已改名
C公司2019年7月-2010年11月无社保无交税记录有离职证明
D公司是目前所在公司2010年工作至今社保个税没问题
我的问题:
1.税单上所出现的前三家公司都需要开离职证明吗,已改名的都需要更名文件吗?
2.居转户申请表上工作经历没有写A公司我是不是也要修改积分简历的工作经历添加A公司的经历?
3.A离职后和B公司离职后各有两个月待业期是不是也要写进积分简历中?
4.户籍地的无违法计划生育证明可以提前开好吗?因为这个月刚好人在老家想少跑一趟。
敬请各位大神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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