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居转户11号公示结束)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规划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4.异地缴存的职工,应当至少查询缴存地、户籍地和购房所在地家庭住房登记记录。
※将有利于浦东新区引才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提升浦东改革发展的后劲和内生动力,实现浦东新区在更高起点上“改革开放再出发”;
南师大就业办的老师说这短信就是一种幽默的表达方式。幽默也好现实也好,却倒是真正给上海的教育管理部门提了个醒:我们是不是要继续为外地籍的教师提供如此便利的户籍政策?这样的政策是否反而坏了我们的教师团队?如果要人民教师和其他任何职业的人群一样面对同样的户籍政策,这样是否公平一点?当然更加重要的是,这样对于上海的孩子们来说更公平一些。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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