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成年子女能否迁户口?)
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
夏小姐:我已经21岁了,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我跟母亲一起生活。我的户口挂在父亲名下,户口所在地在安徽,而母亲是台州户口。请问,我能申请把户口迁到母亲名下吗?
答: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该条例第十三条同时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内,农村在十日内,由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入境证件;被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不同省、市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都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部门进行咨询,以便了解和获取办理户口迁移事项的具体要求及所需材料。
(俞为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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