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原标题: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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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
学校简介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绍兴,校园占地面积1300余亩,分设稽山、镜湖两个校区,拥有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余名。
学校办学40年来,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特色,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建有15个二级学院,开设15个外语语种,43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200余名,高级职称教师40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00余名,包括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151”人才、浙江省高校青年拔尖人才等,另有外籍教师120余名。
学校拥有浙江省一流学科、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省市级平台;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作为“联合国学术影响组织”成员,学校近五年共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2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6项,获批绍兴市创新团队4个;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60余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与新西兰东部理工学院联合举办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数据科学与传播学院”,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成立“阿里巴巴数字贸易学院”。
2021年,学校将秉持外语类、应用型的办学定位,持续推进“外语+”战略,积极抢抓浙江省新增硕士学位建设单位立项的发展机遇,以创建国际化特色鲜明的中国“双一流”民办大学为目标,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越秀,共创美好明天。
二
招聘岗位
第一层次:学术领军人才(A1、A2)
A1类
国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A2类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2.近5年,立项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立项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替代1篇一级期刊论文,仅限替代1篇),其中权威级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主持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可用1篇权威级期刊论文替代)。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第二层次:学术带头人(B1、B2、B3)
B1类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2.近5年,立项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立项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替代1篇一级期刊论文,仅限替代1篇);主持获市厅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可用1篇一级期刊论文替代)。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B2类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2.近5年,立项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立项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替代1篇一级期刊论文,仅限替代1篇。2篇C刊论文可替代1篇一级期刊论文,仅限替代1篇);主持获市厅级教研科研成果一等奖(可用1篇一级期刊论文替代)。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B3类
1.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近10年,立项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立项主持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替代1篇一级期刊论文,仅限替代1篇)。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至少主持过2项及以上省部级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第三层次:学术骨干(C1、C2)
C1类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2.近5年,立项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至少1篇)。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C2类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近5年,立项主持过市厅级项目1项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C刊论文至少1篇)。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第四层次:博士(D1、D2、D3)
D1类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1篇)或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D2类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C刊论文1篇;立项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1篇,仅限替代1篇)。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D3类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立项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1篇,仅限替代1篇)。
3.小语种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面议。
第五层次:师资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E)
E类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较好的教学与科研潜力,且所从教专业或研究领域,符合学校紧缺人才需要。
备注:
(1)以上A2、B1、B2、B3人才有下列特殊业绩之一者可酌情放宽相关条件:主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省部级第一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获得者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兼任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2)全职返聘研究基地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按实际工作需要及引进条件,聘到B1、B2、B3层次岗位,引进条件与考核任务按照《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研究基地专家聘任与考核办法》执行。
(3)以上学术期刊分类以及相应的教研、科研项目以及奖项级别,按照学校相应的文件执行。
三
人才引进计划
四
人才引进待遇(单位:万元(税前))
备注:
1.上述年薪中包含“五险一金”和年终绩效奖励。
2.A、B类人才超过规定任务的课时工作量另行计算,超过规定任务的教研科研成果另计重点学术工作奖励。学校每年在校内教授中选聘A2、B1人才,入选者的年薪参照A2、B1执行。
3.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过渡性的校内租住房,租住时间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对于引进的A1、A2、B1、B2人才,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其家属工作及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
4.A、B、C、D类人才(不包括全职返聘人才)均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按照事业编制缴纳“五险一金”。
五
应聘方式
1.应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应聘登记表》,请登陆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请提供原件。
(3)代表性教科研成果证明文件。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请提供原件。
(4)身份证、工作经历相关证明。以上材料请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时请提供原件。
2.报名方式:
相关材料请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六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801号(镜湖校区)
邮箱:
联系人:金老师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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