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人才引进政策)
顶尖人才住房补贴标准: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4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领军人才住房补贴标准: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7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3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拔尖人才住房补贴标准: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4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高端人才住房补贴标准: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2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标准:申请购房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5万
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3万元,均为3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房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
8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最高补贴3年。青年人才还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我市将在5年内统筹整合各种资源,坚持市建与区建相结合,通过统建、自建、共建、政府回购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建设筹集一定数量的青年人才公寓。青年人才公寓面积标准以60m2、90m2、120m2为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最高可以申请60m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90m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120m2,均最高免除3年租金。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
《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
第四条住房补贴主要有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公寓三种方式。购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时发放的补贴;租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行租房时发放的补贴;青年人才公寓是指政府为解决青年人才住房需求而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第五条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均可以在我市选择申请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青年人才除可以选择申请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外,还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但只能申请其中一种方式。
第六条顶尖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4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第七条领军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7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3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第八条拔尖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4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第九条高端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20万元,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第十条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5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3万元,均为3年内按年度核发。
申请租房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8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青年人才还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我市将在5年内统筹整合各种资源,坚持市建与区建相结合,通过统建、自建、共建、政府回购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建设筹集一定数量的青年人才公寓。青年人才公寓面积标准以60m2、90m2、120m2为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最高可以申请60m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90m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120m2,均最高免除3年租金。
第十一条已享受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的人才,在补贴期间认定为更高类别的,经审核后,在下一次应发放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时,按新标准发放。
第十二条已享受租房补贴的人才,在租房补贴期间购买我市商品房的,经审核后,可以转为购房补贴,补贴金额需扣除已发放的租房补贴金额。
第十三条对具有高成长性的产业引领型、人才密集型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引进的人才,可以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住房方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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