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关于2021年清溪镇全日制本科、初级职称人才引进奖励资金发放情况的通告)
根据《关于印发<清溪镇全日制本科、初级职称人才引进奖励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20﹞31号)文件规定,清溪镇全日制本科、初级职称人才引进奖励资金专项由镇级财政全额承担,2021年镇财政拨付预算300,000元,全年符合申请条件并成功发放21人次,发放补贴金额共246,000元。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溪分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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