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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及办理流程图(详见附件)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特别重要提示特别说明:电子监察系统滚动公示中的“申报日期”是申报人网上申报后经过约15个工作日预审的“窗口接件”日期,不是网上申报当天的日期。窗口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网上申报时间的先后进行办理,不同的申报类别、办事人填表的完整准确程度以及材料是否齐全都会影响具体办理时间,希望广大申报人给予理解,同时也请大家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提示和填表说明,为办理过程节省时间,避免重复申报。1.请牢记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出现申请信息无法查询的情况。2.请务必首先仔细查看和阅读《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实施细则〉、《大连市引进人才办理流程图》(以下简称流程图)和〈《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填表说明〉(以下简称填表说明),然后再进行网上申报落户程序。3.申请之后的办理程序请以人口结构办的审核意见为准,内容为“2日内至窗口办理”的《窗口接件通知书》不做参考。申请状态为“准予许可”的毕业生,在准予许可后直接至派出所办理即可。由于网络数据存在有效期,请尽量在申请通过以后一个月之内办理,以免出现数据作废的情况。附件清单中的任何手续均无需上传。4.仍处于两年择业期内且户口在原籍的辽宁省内生源地毕业生,如果报到证地址不是大连,则按照正常人才引进程序办理,且需要在备注里注明“报到证地址不是大连且未参加改派”并在窗口现场办理时提供“报到证”复印件。5.在连有工作单位且配偶为本地常住户口的申请人须在《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备注栏内注明“投靠配偶”字样;有职业的投靠配偶申请人,如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须被投靠人在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准备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合法稳定住所指在我市依法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权证的住宅(商品房、存量房、农村地区依法取得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宅)、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不含主城区、金州新区、保税区非常住人口有偿或无偿取得本区域内公有住房承租权的住房)、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型住房,不含承租私人的住房6.符合《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第二十条的高端人才,网上下载《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申请表》,并按填表说明填写完成后,携带此表及相关手续原件复印件各1套,直接到市人口结构办窗口办理,无需网上申请;进出站博士后无需申请和填表,直接携带相关手续至人口结构办窗口办理即可。7.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到学历的须进行学历认证并准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先到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国(境)外学历认证;凭中级或以上职称申请落户的申请人须先到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办理技术职称认证。不在认证范围内的须提供《考试合格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学历证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携带相关手续先到人口结构办窗口审核,再到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509室)办理学历核实认证;电话技工学校毕业生,须携带相关手续先到人口结构办窗口审核,再到大连就业培训管理中心技工教研室(白云山庄13号)进行鉴定。电话:.取得四级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辽宁省官方网站无法确认的,须先到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办理《引进人才职业资格证书认证证明》后再进行网上申请落户。8.落户申请因为某些问题被退回,状态显示为“不予许可”审核人员会在申请表中审核意见一栏里准确说明申请存在的问题。请点击“办件查询”栏目内的“户口核准”,之后选择新出现页面左侧竖列中的“申报表单”,即可查看已填写信息及人口结构办审核意见。9.如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有困难,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0.夫妻2人均符合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只需其中一人填表申请即可。11.预约时间的方法:登录网站后,点击“办件查询”按键,会出现您目前的申请状态;之后点击“预约时间”,选择日期之后点击“查询”按键,会弹出新窗口,显示日期分为“上午/下午”。每一个对应的上下午时期后均有“点我预约”按键,选择相应日期的相应按键按下即可。成功后会出现,“预约成功”的提示字样。12.窗口接件之后,未婚申请人需要出具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日起至今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公证处出具的本人未婚声明公证书,并在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至窗口办理。否则需要重新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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