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落户到底有没有“名额”一说?)
经常有人来问:“人才引进落户是不是有名额限制?”
所谓名额,着重体现在重点机构对于“紧缺急需人才”的定义上,紧缺急需人才可谓是企业的“香饽饽”,都处在核心岗位上。从公司组织架构,到工作岗位绩效方面来看,每家企业的核心岗位必然是有限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限制了人才引进落户的名额数量,例如:“一般来讲,本科理工学士从事技术岗位,非理工学士应该是管理岗位。论管理岗位,一家企业不太可能存在两个财务总监同时去申报人才引进落户”。
要知道纳税大户、重点企业的员工人数众多,便于企业管理,一般从内部自行分配人才引进落户的名额,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我们常说的“名额”。
当然担心所谓的名额之前,我们自身首先要满足重点机构人才引进落户的基本条件:
①、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②、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③、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所称“重点机构”,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包括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本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
最后建议:
①、博士,缴纳半年2倍的社保基数;
②、研究生硕士,缴纳1年2倍的社保基数;
③、本科学士,缴纳2年2倍的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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