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人才补助政策,岳阳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人才兴则岳阳兴,人才强则岳阳强,重视人才就是重视岳阳未来的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对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竞争力,集聚海内外各方面优秀人才来岳创新创业,打造岳阳高质量发展人才高地,制定如下措施。
一、持续深入实施“巴陵人才工程”
1.实施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未来五年,聚焦七大千亿产业建设,重点引进和培养100名产业领军人才。对新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安家补贴;对新引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鼓励支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对符合我市优势产业链发展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指团队核心成员)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50-500万元项目资助;对能够带来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效益、对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顶尖人才及团队,实行“一事一议”,通过股权投资和资金支持结合,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对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级、省级产业领军人才,经考核认定,给予选培单位最高100万元项目资助。对从市外新引进来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工作和生活补贴(分三年发放)。
2.实施青年人才储备计划。五年内吸引储备300名博士研究生、4000名硕士研究生、5万名大中专毕业生在岳就业创业。全面推行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零门槛”落户。对企事业单位新培养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三年内每月给予1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对优势产业链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新引进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三年内分别按每月1200元、8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和生活补贴。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推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对我市职业(技工)院校一年内累计为市内企业输送超过100名中级及以上技工,签订三年劳务合同、工作满一年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养院校奖励;对招聘校企合作定向培养毕业生的企业,经考核认定,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3.实施高技能人才支撑计划。五年内培养引进15万名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参加技能职业培训并获得技能等级的,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对企业新晋的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每人5000元、3000元晋级补贴;对从市外新引进来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三年内按每人5万元、3万元标准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对从市外新引进紧缺高级技师、技师的企业,给予1万元引才补助。每年选树一批“巴陵工匠”,每人资助2万元。对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按每个30万元、10万元标准予以配套支持,对新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按每个20万元、5万元标准予以配套支持;对新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补助建设资金150万元/个、5万元/个。鼓励我市技能人才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参加国家、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的优胜选手,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入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的岳阳选手、教练、组织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入选湖南省集训队的岳阳选手、教练、组织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
4.实施优秀企业家和企业职业经理人领航计划。培养选拔一批导师型企业家、科技型企业家和新生代企业家。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依托国内知名高校开展企业家能力提升培训。定期开展岳阳市杰出贡献企业家选树活动,对入选者给予一次性8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引进优秀职业经理人,对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全职新引进职业经理人到我市企业任职业经理的,分别按每引进1人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同一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
5.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计划。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科技专家服务团作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五年内选派2000名专家人才到农业特色村镇、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担任科技特派员。鼓励科技特派员与农民和企业通过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互利共赢。整合支持农业院校和涉农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培养培训2万名农村致富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技术骨干,大力支持农林科研院所人才队伍建设。全覆盖推进“医联体”“医共体”“校联体”建设,持续选派城区医生、教师到农村开展支医支教和结对帮带活动。严格落实医卫、教育等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必须具有乡村基层工作经历规定要求。加大农村各类定向大学生公费培养力度,五年内本土化定向培养5000名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农林水利科技人才和村“两委”后备人选。每两年选树一批扎根基层优秀人才、乡村振兴带头人,对入选者给予每人1万元资助。
6.实施柔性引才汇智计划。坚持举办“院士专家岳阳行”活动,支持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对柔性引进的院士专家,工作成效显著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对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在技术研发、课题攻关、项目合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按其所付报酬的30%给予用人单位最高20万元补助,同一单位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学会服务站,经考核认定合格,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对贡献突出的海外专家引智项目,根据项目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经费支持。根据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需求,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担任首席专家、科技副县长。对注册地在市内,研发机构设立在外地,成果在市内转化投入生产的,享受本市人才支持政策。建立岳阳籍在外优秀人才数据库和联系服务长效机制,加强与在外岳阳籍人才对接,吸引回乡创新创业,汇聚回报家乡、造福桑梓的智慧力量。
7.实施企事业单位“四海揽才”计划。继续由组织部门牵头、人社部门为主承办,定期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四海揽才”集中引才活动,对参加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交通和食宿补贴。抓好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新闻网络、城市规划建设、金融商贸(自贸区建设)、生态环境、社会工作等社会事业人才的培养引进。支持鼓励事业单位引进储备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制定发布全市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目录,畅通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引“绿色通道”,扩大用人单位人才引进自主权,扩大硕士研究生在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中的比例。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政府雇员”,专项用于引进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紧缺专业人才。
二、大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8.支持打造创新创业平台载体。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按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支持,对运营情况良好、孵化成效突出的,按有关政策每年给予10-2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建设各类人才创新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分别按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协作研发中心,分别按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建站补助,对新进站(含既有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每人3万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研发机构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对市属高校、医院新建成省级以上一流学科和临床医学(中医)重点专科的,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定期对各类创新平台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对运行良好的给予适当奖励,对运行不好的健全退出机制。
9.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类人才及其依托单位面向我市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对年度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5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交易实际到账额2%的比例给予输出方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交易实际到账额25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交易实际到账额4%的比例给予承接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管理权下放给高校、科研院所等项目承担单位。市属高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的净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用于奖励主要贡献人员的比例不低于奖励资金的50%。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或者离岗创新创业。
10.强化创新创业财税金融支持。加大对人才创办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构建覆盖全市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将注册资本逐步扩充至10亿元,针对新引进的不同层次的科技创新企业及创新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信用担保;针对不同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30万元信用担保。对科技人才创办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提供担保贷款的,市县财政按政策给予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分担和降费补贴。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构建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科技创业基金,为人才创办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对优势产业链重点企业年度缴纳个人薪酬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科研人员,按受益地方财政50%的比例,由财政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贡献奖励。
11.强化本土人才(团队)培养激励。立足现有人才资源,聚焦全市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继续大力实施重点人才支持计划、系列人才选拔计划和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激励培育本土人才(团队),调动广大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坚持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巴陵青年英才、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岳阳名师、岳阳名医、巾帼英才、卓越工程师、巴陵工匠、文艺岳家军、文旅融合优秀人才、优秀社科人才、优秀非遗传承人等人才选拔和支持项目,对入选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给予10-30万元支持,对入选的优秀人才对象给予1-10万元资助。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每年从党政机关和本地高校、科研院所遴选一批优秀经济管理干部、科技专家到企业柔性挂职或担任科技特派专家。每年选派一批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内外高端学术交流、进修深造,给予每人1-3万元经费资助。
三、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12.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突出市场评价,进一步加重企业行业在人才评价中的话语权,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薪酬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对全市高层次人才按照国际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D)、高级人才(E)等类别进行评价认定。出台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建立考核评估、激励和退出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积极开展非公有制领域特别优秀人才高级职称评审,面向我市优势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职称专场评审。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和专项能力考核制度,构建多元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路径,落实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参考)专业技术职称政策。
13.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建立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才编制专户,为已满编事业单位全职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提供编制保障。探索对高校、公立医院等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探索建立编制统筹分配使用制度。允许高校、公立医院在机构限额内自主设立、撤并除党政管理机构外的专业技术机构,事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允许公立医院打破人员身份限制,实行内部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聘任制。允许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调整专业技术岗位。
14.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对市属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用人单位可单独制定收入分配倾斜政策,实行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核准的用编计划内和核准的岗位限额内按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在核准岗位结构比例内调整专技岗位,设立特设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经批准,事业单位可按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主体作用,激发释放人才活力。每年选树一批吸纳人才数量多、人才作用发挥好的人才集聚示范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15.拓宽人才引进交流渠道。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国内相关城市和重点高校逐步建立一批人才招聘联络站(点),打造稳定的线上线下招聘联络平台。定期组织产业园区、用人单位到国内相关城市和重点高校开展专场招聘、校园招聘。积极培育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专业机构,支持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促进人力资源集聚和规模发展。鼓励支持国内外知名人才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发挥猎头公司等人才中介组织引才聚才作用。对为我市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领军人才的中介组织,每引进一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同一单位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四、切实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16.优化人才子女入学和配偶随迁服务。对新引进在岳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随调的,按规定程序尽量在对口部门予以安排,配偶属于其他类型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优先推荐和安排就业。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入学,根据人才意愿或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协调安排,其中经市级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可在市县两级社会公认度高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定点安排就读入园。高层次人才非本市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
17.加大人才医疗和安居保障力度。发放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先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定期组织专家体检、疗养。妥善解决人才安居需求,坚持政府支持、企业和园区主导、社会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到2025年,全市人才公寓总量达到5000套。新引进在岳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在本人购房前可优先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8.构建“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加强人才服务信息化基础建设,建设集人才项目数据库、人才管理、项目申评、人才信息发布为一体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APP,设立人才服务窗口,“一站式”为各类人才提供业务受理、政策咨询、协调对接、专员服务、补贴政策兑现等综合服务。
19.营造人才优先发展良好氛围。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完善落实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各类人才制度。加强政治引领,畅通人才参政议政渠道,推选优秀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组织各类人才开展教育培训、国情省情市情研修、考察休假、服务基层等活动。搭建行业领域、产业链人才交流互动平台。切实发挥专家协会团结凝聚人才作用。创新宣传方式,聚焦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宣传他们爱国奉献和创新创业先进事迹,讲好岳阳人才故事,健全完善人才荣誉激励制度,营造尊重人才、支持创新、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
20.强化人才工作组织保障。建立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和“定期议才”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增强市县党委人才办统筹协调功能。将人才工作列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推行县市区和成员单位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项书面述职制度,建立以人才投入强度、人才数量素质、人才贡献成果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各级人才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加强市、县两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构建市县统筹联动、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格局。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文件精神,制订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和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要抓好工作落实和政策衔接,并结合实际制定既全方位承接又差异化激励的配套措施,健全完善各层级人才激励服务保障体系。
本措施与我市现行相关政策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牵头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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