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政策」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最高奖励150万)
包含项目
1、骨干人才引进
2、杰出人才引进
申报期限
2022-08-15至2022-12-31
骨干人才引进
具体扶持方式
基础教育高层次骨干人才可申请税后8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可申请税后3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已申领市、区人才住房政策保障的人才,不得申请生活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面向全国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骨干人才1名。高层次骨干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引进的基础教育高层次骨干人才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申请当日。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四)应具有优秀的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理论功底扎实,教学经验丰富,勇于探索改革创新,教学成绩优异,成果丰硕,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管理等专业领域有突出业绩。
(五)高层次骨干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名教师、特级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
2、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3、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以上者;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奖获得者和对应项目的指导专家、教练。
杰出人才
具体扶持方式
纳入本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杰出人才可申请税后15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可申请税后96万元生活补贴,分10年等额发放。已申领市、区人才住房政策保障的人才,不得申请生活补贴。
柔性引进的杰出人才年薪参照本区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人员年薪的2倍标准制定。
具体扶持方式
杰出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引进后纳入本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柔性引进的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不超过6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申请当日。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四)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如担任校长,需由地级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名校长、优秀校长,或曾任省会城市及一线城市的重点学校校长。
(五)在基础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等专业领域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课程和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教育界有较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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