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菏泽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27名高层次人才)
本文转自:中国山东网
2022年菏泽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根据《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20〕15号)、《高新区人才新政12条》(菏高工发〔2020〕11号)及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7名。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名);②体育、艺术类相关专业引进条件放宽至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体育、艺术院校。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详见《菏泽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5.具有或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对口学科教师资格证。
6.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引进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网上报名。有报名意向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18:00止,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做成一个PDF)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成功后,截图本人留存。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菏泽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插入本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近1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浅色背景正面证件照,无美颜)。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
④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于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对口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⑥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⑦《菏泽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①-⑥扫描后做成一个PDF,⑦只发送excel电子版,不需要扫描或转换成PDF格式,体育考生发送技能展示视频(视频要求:考生本人正面易辨识,画面清晰,一镜到底,期间不得转换画面,不得编辑处理,考生全程在镜头范围之内,时长控制在4分钟以内)。PDF、视频名称均与报名邮件名称一致。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报考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报名。因故错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可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同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报名须带齐《菏泽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体育考生需发送技能展示视频到。
四、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引进人才岗位中调整岗位计划并发布公告。
五、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因受疫情影响将视情况采用网上面试或其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取消报考资格。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加设初试,按1:3进入面试设置初试通过率,初试结果仅呈现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划分具体分数。
六、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造成的空缺,经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引进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以报考岗位为单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岗位。选择岗位后,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用人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引进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引进人员在引进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
1、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各项准备工作,以免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
2、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菏泽高新区网站左边()右边。
3、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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