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二级建造师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2020年11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通知》将二级建造师等获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纳入了上海市人才引进范围。详情如下: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2、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3、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引进流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申请→受理→审核→公示→户口迁移→家属随迁
本次人才引进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将至2025年11月30日。获得了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有意向在上海落户的建造师们可以去上海市人民政府查看相关消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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