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毕业生接收(接收函)、改派和人才引进入户)
一、落实工作后,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落实工作单位后请尽快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办事中心—高校毕业生报到,在网上进行报到申请,8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完成报到登记手续。不需要递交包括《报到证》等任何资料到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不需要到现场报到盖章),请自行妥善保管好《报到证》。完成报到登记手续后,系统提供《佛山市高校毕业生(含留学人员)网上报
到登记信息确认表》自主打印功能,有需要的毕业生可自行打印《确认表》交给工作单位,由单位办理入职手续,无需要的不需打印。
二、高明区生源,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应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报到手续需落实工作单位后才能办理。报到证自发证日期起两年内报到均有效。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办事中心—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登记,进行未就业登记。此登记信息仅供人社局进行数据统计,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仍需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办事中心—高校毕业生报到,进行网上报到登记。
三、报到证抬头不是开往高明地区的怎样办理报到手续?
1、报到证抬头写“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工作单位在高明的外市生源毕业生或属我区户籍的毕业生,均可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办事中心—高校毕业生报到,进行网上报到登记。
2、报到证抬头写“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广东省毕分办”、“广东省高教厅”的,请先持身份证、毕业证和报到证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接转手续后再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办事中心—高校毕业生报到,进行网上报到登记。
3、报到证开往单位属于我区企事业单位的,均可登录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办事中心—高校毕业生报到,进行网上报到登记。
4、除以上可接收情况外,报到证抬头不属我区的均需先办理改派手续后方能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四、如何办理毕业生改派?
1、我区生源在外区工作和外市生源在我区工作,报到证抬头不属我区的,需先将报到证抬头改为我区单位方能进行毕业生报到。报到证不允许涂改,要更改报到证抬头,实质是要发一张新的报到证。报到证发证单位不是我办,因此我办不能安排重新发证,请毕业生自行联系毕业院校或者发证单位(如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改派,如对方要求我办出具毕业生接收函,毕业生可向我办申请领取,申请流程可参考毕业生接收指南。
2、如毕业生离开高明到外区工作,要将报到证抬头上我区单位换成外区单位,同样需向毕业院校或者发证单位申请改派,如对方要求我办出具同意改派证明,毕业生可到我办前台申请领取,申请同意改派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外区生源:提供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件(电子报到证需打印纸质版)、我区企业离职证明或者外区单位录用证明(外区参保证明也可),手写改派申请书(模板见附件)。
本区生源:提供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件(电子报到证需打印纸质版)、外区单位录用证明(外区参保证明也可),手写改派申请书(模板见附件)。
请注意:我办开出同意改派证明后,如你的档案已存放在我办,毕业生完成改派手续后需向所属地人才中心申请调入档案,再凭调档函或毕业生接收函向我办申请档案转出。
五、如何申请毕业生接收函?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由学校安排档案寄出,原则上档案寄往生源地人才中心或者工作地人才中心,档案寄往单位一般同报到证抬头单位一致。如你的档案毕业后仍在高校未寄出,你可向所属人才中心申请毕业生接收,待领取接收函后向高校申请调出档案。
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办事中心—高校毕业生接收,在网上申请接收,经审核通过后可通过邮寄领取《毕业生接收联系函》。
六、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
应届毕业生完成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即可申请人才引进入户。申请材料包括:
1、户口簿原件(个人页及户主页)或者户口迁移证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工作单位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注:申请过程中当事人需在高明区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并且提交自申请之日起前一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该参保缴费证明需为社保局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可在网上验证真伪的打印版);
5、报到证原件。
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2、在线填写打印《佛山市人才引进入户呈报表》,申请人签字后,待用人单位签注意见和盖章后重新上传(注:所有材料必须以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上传);
3、申请提交成功,受理机构将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或自行登录系统查看;
4、审批通过后,请自行登录业务平台打印附有审批机构电子盖印的《佛山市人才引进入户核准表》。按【拟入户所属性】对应的要求到相关户口登记单位盖章或有户口登记人签名后,在有效期内携该表格及入户相关资料前往公安户政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最终入户成功与否,请以公安户政部门办结入户手续为准。
七、毕业生办理报到后,档案能否由个人保管?在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是否需收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的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从2015年1月1日起实行档案免费保管。
八、毕业生报到一年后还需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的文件精神,已取消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
九、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后作为参加工作时间和计算工龄的参考;3、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4、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6、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十一、人事档案有什么作用?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对个人来说,办理工作调动、出国政审、职称评审、工资调整及各项证明的出具等等,档案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尽管档案的功能有所弱化,但因为档案丢失,材料不全而吃亏的情况很多,因此毕业生需及时办理档案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好个人档案。
十二、档案寄送有什么要求?
档案严禁个人自带,需由学校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档案专用转递渠道进行寄送。毕业生需及时跟进个人档案到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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