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可离岗创业或挂职支持企业发展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以上、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可到企业挂职3年,不领取任何报酬和投资入股,挂职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挂职人员纳入青年干部培养计划,对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予以重用。支持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朝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原单位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档案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正常晋升。期满重返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可领取相应报酬或奖励。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园(景)区支持发展
推进园(景)区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鼓励支持园(景)区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实施专业技术人才智力支持行动,中省直驻朝各科研单位和大中专院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园(景)区开展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或人才培训活动。深入推进“千名专家进园(景)区”活动,逐步探索专家支撑项目、项目拉动产业、产业集聚人才模式,实现人才圈撬动产业链。
科技特派服务“三农”发展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脱贫攻坚一线开展科技特派活动,发挥省级科技特派团作用,重点支持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发展,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难题,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开展“人才服务直通车”活动,全市农业领域专家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深加工企业开展业务咨询和现场指导,实现专家与农民零距离沟通、点对点服务。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专家对农民随时随地的指导,打破时间和地域障碍。选派党政机关优秀人才到乡镇挂职或任村第一书记,指导扶贫产业发展,提升致富带富能力。推动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开展帮扶工作,不断提高贫困村科技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完善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选派党政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从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文化旅游开发、园区规划建设、投资融资等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加强人才形势分析和需求预测,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分行业分领域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采取外派挂职、进修深造、培训锻炼等措施,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统筹推进“六支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以重点项目、科研团队凝聚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使企事业成为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的主体。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培养基础学科科研和教学人才,建立基础研究人才培养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开展产学研对接合作,共同开发新产品,合作申报新项目,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凝聚一批创新领军人才。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依托朝阳师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等教育机构,着力培养一支适应发展需求、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大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在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业教育。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培育造就一批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的朝阳工匠。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培养各级各类本土高技能人才,构建梯队式人才培养模式。
强化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加大以农村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人才为主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造就一支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积极培养造就一支农村职业经理人队伍。组织和鼓励全市优秀年轻村干部、村级组织后备人才和致富能人进行学历教育,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技能水平。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群众认可的新农村建设人才进村两委班子,拓展其创业和活动的空间。
拓宽人才引进方式
定期统计、编制、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充分发挥猎头公司、中介组织、用人主体作用,实施小型化、专业化、常态化招才引智活动。有针对性地面向国内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通过联办、合作、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充分利用和开发退休人才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省内外懂经济、会技术、能管理、善创新的退休人才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市、县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面向全省或全国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
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
依托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吸引更多掌握关键技术、拥有自主创新成果的高层次人才入驻。对真有成果、真带项目、真能推动我市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的高层次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经技能考核直接聘用。完善引才配套政策,及时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
加强重点高校毕业生引进
人才管理部门要把重点高校毕业生作为年轻干部来源,实行重点招聘、培养、管理。事业单位招聘重点高校毕业生,采取博士毕业生审核直接聘用,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硕士研究生考核直接聘用。引进的重点高校毕业生优先使用人才公寓、公租住房,并享受生活补贴。安家补助费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引才平台建设
以企业和用人单位为主体,每年有针对性地赴省内外高校现场招聘。人才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企业和用人单位赴发达地区、重点高校和有关科研院所开展招才引智活动。支持有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业在市外建立研发机构,吸引使用当地优秀人才,全方位提升我市科技合作水平。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建立1家院士工作站、省级专家工作站、大师工作室或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层次人才引进研发平台。
实施“凤还巢”工程
建立和完善外埠朝阳籍高层次专家人才库,通过朝阳籍高层次人才联谊会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回乡创业。建立朝阳籍在国内外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沟通联系机制,通过信息、技术、项目、资金等为家乡发展做贡献。培养使用好省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者等青年优秀人才。开展“爱我朝阳、建我家乡”学子家乡行主题活动,吸引学子回乡就业创业。
创新人才评价考核方式
从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入手,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建立符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人才特点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形成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市场评价和技术评价等组成的人才评价系统,努力做到客观看人、公正评人、准确识人,确保优秀人才被发现、被使用。
推进评聘向基层一线倾斜
调整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照县直同类事业单位核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数。完善农村各类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提高基层一线人才保障水平,鼓励和引导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集聚,使他们在政治上受重视、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得实惠。
加大人才激励力度
重奖做出突出贡献人才,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建立首席专家、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制度,实行年薪制等激励方式。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大中专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聘任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可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予以激励。健全完善技术入股、股权期权激励、分红奖励等激励政策。
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
赋予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将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允许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转化,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并提取90%比例奖励作出重要贡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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