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出台引进人才激励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健全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推进人才队伍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深度融合,近日,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景泰县引进人才激励与管理办法(试行)》,涵盖总则、人才引进、政策待遇等5个方面19条具体内容,重点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生活待遇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完善提升,全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科学设置引才标准
坚持从实际出发,严格政治素质标准,合理设置学历、职称、年龄等基本条件,将我县重点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按照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分为六个层次,不同层次的人才享有不同的政策。对我县急需紧缺、确有真才实学、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经评审认定也可以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引进方式主要采取调动、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三种方式,分别设定了具体内容,在政策、保障范围以及操作实施上实用性强,有效提高了人才新政的透明度和执行力。
真金白银吸引人才
为更好地吸引集聚各类人才来景创新创业,增加对人才和团队创业项目资助,激励力度前所未有,从生活和住房保障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两院”院士,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专家、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等人才生活和住房补贴共给予39万元补助;博士和正高级职称人才26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职称人才14万元;普通院校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医学类一本院校本科生8万元;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医学类二本院校本科生5万元。对柔性引进的一、二类人才每年分别给予50万、20万元,作为高端人才或其工作团队科研经费,进一步形成了集聚人才的强大“磁场”。
贴心服务留住人才
政策内容涵盖人才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生活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让人才生活更加便捷舒适。在工资待遇方面,引进人才享受本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待遇。以辞职、自动离职等方式来我县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原有工作期限可连续计算工龄。在配偶安置方面,对引进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因行业业绩突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人才,配偶符合调配资格条件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在编制限额内协调调入同性质单位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就业。在子女入学方面,在所辖区域内,根据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意向,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优质教育资源。在医疗保障方面,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为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同时,建立服务专员制度,用人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服务专员,协助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和对外沟通联系等工作。组织人社部门建立跟踪服务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引进人才的联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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