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6万购房补贴!烟台首次新引进人才补贴开始申报)
乐居新媒体烟台讯近日,《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中涉及的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留学费用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全面展开。
其中,生活补贴最高每人每年3.6万元、补贴3年,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2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最高15万元。
购房补贴方面,自2020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业工作,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专科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制造业领域企业工作,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给予26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自2016年9月30日起,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烟台市新购商品住房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硕士研究生,若未能享受前述购房补贴政策,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继续按照《关于落实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意见》(烟人社发〔2017〕8号)政策标准,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据悉,申报人购房时间应不早于对应政策的执行起始日。一套住房的购房金额不得低于基于该套住房申报的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申报条件时,可依据同一套住房申报购房补贴。若属非夫妻关系的产权共有人,只允许其中1人申报(须取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但申报时已结为夫妻的,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申报。申报人所用住房为配偶婚前单独购买的,不能依据该住房申报购房补贴。
烟台市制造业领域企业首次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所在企业确属制造业领域,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设计学5个学科门类或专业类的,可认定为急需紧缺专业,享受相关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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