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年)
1、全职工作且首购商品住房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奖励标准分别为5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2、全职在企业工作并首购商品住房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奖励标准分别为40万元、20万元、10万元。
3、当年新上市的制造业企业人才购房补贴名额,奖励标准为40万元。
申请条件:
1、新申报入选人才称号荣誉、新取得学历职称;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以用人单位名义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属创业人员的,所创办企业应成立1年及以上,且累计纳税100万元及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除本次申请购房补贴资格的商品住房外未曾拥有过累计6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房且在当地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4、申请时已购房,且购房时间应在工作或新申报入选ABCD类人才称号荣誉后。其中预售新建商品房(预售房)要求签订购房协议,购房时间以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购房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存量房(二手房)要求已办理产权证书,购房时间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
申领和审批流程有哪些?
1、个人申请;
2、单位填表;
3、资格审核;
4、公示;
5、签订协议;
6、办理有限产权;
7、发放补贴。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
《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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