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宜阳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宜阳工作,充分发挥人才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奋力建设高质量“富美宜阳”。经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60名。
二、引进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三、引进原则
宜阳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资格条件
(一)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须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或符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宜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被开除公职、学籍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种公开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程序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岗前培训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9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阳县宜东新区奔马城标东500米路北)。
3.报名办法: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宜阳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1)带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半部为正面头像,下半部为背面签发机关,A4纸复印);
③大学及研究生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④在职应聘人员须另外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盖章)。
4.报名和面试须使用同一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引进计划数,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引进计划调整公告。
面试资格确认结果和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将通过宜阳县人民政府网左边()右边另行公布。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原则上随报随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入考场平均成绩和加权系数计算。面试成绩并列以学历由高到低排名,面试成绩并列且学历相同的进行加试。
(三)体检
按计划引进人数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证统一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现行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宜阳县人民政府网左边()右边另行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在考察阶段要签订《服务承诺书》,承诺书明确引进人才工作分配需服从组织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公示
拟引进人选在宜阳县人民政府网左边()右边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宜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和工作单位。经研究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宜阳县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待遇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安排在县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确定为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确定为八级职员;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依据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全县优秀人才信息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和管理。表现优秀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安家费用,最低服务年限内随工资按月平均发放。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年限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2500元的“高层次人才津贴”。
(五)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年限内享受每月500元住房补贴。
(六)配偶及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一同来宜阳工作的,按其原单位性质协调相应工作,暂时无法解决的,按照不低于宜阳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为其发放一年的生活补贴。引进人才的子女需在宜阳上学的,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安排到公办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就读。
(七)用人单位及时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八)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用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通过专设职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九)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带有科研项目或技术专利落户宜阳的,经过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其兴业发展。
七、管理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得申请调离宜阳,擅自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已发放的安家费须全额退回。
八、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坚持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宜阳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监督。
九、信息发布
宜阳县人民政府网左边()右边为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十、组织领导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宜阳县委、宜阳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宜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中的相关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资格确认和面试、体检等环节,考生需佩戴口罩,配合进行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等。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
监督电话:0379-
附件1:宜阳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宜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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