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人才引进计划)
人才类别
引进待遇
备注
杰出人才
(全职引进)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相关待遇面议
领军人才
(全职引进)
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1、特聘教授岗;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配备1-3名科研助手、搭建科研团队。
2、税前年薪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税前购房补贴和安家费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可提供一套150平方米左右校内住房购买或租住;科研启动经费300-5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100万元);本学科领域平台建设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安排配偶工作、子女入学或工作。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通过我校申报成功入选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优秀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特聘教授岗;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配备1-3名科研助手、搭建科研团队。
2、税前年薪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税前购房补贴和安家费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提供一套150平方米左右校内住房购买或租住;科研启动经费300-5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100万);本学科领域平台建设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3、安排配偶工作、子女入学或工作。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三名;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主持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及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类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本学科国际一流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3篇及以上,或发表本学科国际高影响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6篇及以上。
1、特聘教授岗;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配备1-3名科研助手、搭建科研团队。
2、税前年薪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税前购房补贴和安家费90万元以上人民币,可提供一套150平方米左右校内住房购买或租住;科研启动经费300-5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100万元);本学科领域平台建设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3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
3、安排配偶工作、子女入学或工作。
拔尖人才
(全职引进)
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科技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主持人。
1、特聘教授岗;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配备1-2名科研助手、搭建科研团队。可选择年薪制(税前30万元以上),实行聘期合同制管理。
2、税前购房补贴和安家费80万元以上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70-150万元(人文社科类25-30万元)。
3、安排配偶工作,协助安排子女入学或工作。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专家;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国际一流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2篇及以上,或发表本学科国际高影响力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4篇及以上,或发表本学科国际高质量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8篇及以上,或发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论文和智库成果T级4篇或A级8篇及以上。
1、特聘教授岗;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配备1-2名科研助手、搭建科研团队。可选择年薪制(税前30万元以上),实行聘期合同制管理。
2、税前购房补贴和安家费60-80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70-150万元(人文社科类25-30万元)。
3、安排配偶工作,协助安排子女入学或工作。
优秀人才
(全职引进)
省部级科技(社科)创新研究团队负责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一般)等国家级项目3项、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主持人;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主持人;国防科技重点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主持人;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四川省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含原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计划项目)的课题主持人;近5年主持获国家发明专利并成功转让3项,转让费达50万;主持审定国家级新品种或新产品1个;省级审定新品种或新产品3个;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国际高影响力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2篇及以上,或发表本学科国际高质量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4篇及以上,或发表本学科国际主流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6篇及以上,或发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论文和智库成果T级2篇或A级4篇或B级6篇及以上。
1、特聘教授或副教授岗,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
2、税前购房补贴和安家费50-60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50-70万元(人文社科类20-25万元)。
3、安排配偶工作,协助安排子女入学。
4、可选择年薪(税前28万元)。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学术骨干
(全职引进)
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一般)项目2项、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子课题主持人;省部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前三名、三等奖主持人;近5年主持获发明专利2项并至少成功转让1项者,转让费达10万、新型实用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5项并至少成功转让1项,转让费达10万、培育省级新品种或新产品2个并至少成功转让1个;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国际高影响力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1篇及以上,或发表本学科国际高质量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2篇及以上,或发表本学科国际主流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4篇及以上,或发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论文和智库成果T级1篇或A级2篇或B级4篇及以上。
1、特聘副教授岗,担任硕士生导师。
2、税前购房补贴和安家费40-50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20-50万元(人文社科类15-20万元)。
3、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
4、可选择年薪(税前24万元)。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青年学者
(全职引进)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主持人、省部级重点项目主持人、先后主持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作为核心成员参加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2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主研人员;近5年主持获发明专利1项并转让、新型实用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并至少转让1项、培育省级新品种或新产品1个;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国际高质量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1篇及以上,或发表本学科国际主流学术期刊论文代表作2篇及以上,或发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论文和智库成果A级1篇或B级2篇及以上;海外博士及博士后人员。
1、可特聘副教授岗,可担任硕士生导师。
2、税前购房补贴和安家费25-40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15-2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10-15万元)。
3、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
4、可选择年薪(税前20万元)。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优秀博士
教学和科研潜质较好,符合学校教学科研需求。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入选条件及引进待遇
一事一议
注:
1、根据人才的学术成果、基本素质、发展潜力及学科需求等确定具体引进待遇。
2、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对于成果特别突出(符合学术骨干层次及以上)的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学历要求。
3、除明确为非事业编制招聘外的引进人员可选择年薪制或直接考核进入事业编制。
4、非年薪制人员:三年内,提供人才周转房一套供居住,退出人才周转房后三年内提供每月1000元人民币专项绩效补贴;或六年内每月1000人民币的专项绩效补贴;年薪制人员:三年内,提供人才周转房一套供居住。
5、以上全职引进非年薪人员均可直接考核进入事业编制;学校现有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后可直接考核入编。
6、年薪制人员的待遇、职责及进编等事宜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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