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发展」营口发布新规取消人才落户限制)
近日,营口市发布《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的意见》,出台“十条新规”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取消了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年限等限制,基本实现落户零门槛。
这十条落户新规取消了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年限等方面的限制,方便灵活就业人员落户营口。新规定还放宽了可落户人员范围,如房屋所有权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落户本市的,允许其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单独落户。在营口投资创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也可以在本市城镇地区办理落户。此外,营口还放开了房屋性质落户条件,规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房改房、集资房、门市房均可以落户。
最近几年,每年有1万余人迁入营口,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和人才落户占一定比例。营口通过出台新规降低落户门槛,进一步深化引进人才战略,改善人口结构,为推动经济高效优质可持续发展储备人才。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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