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取消农业户口离你还有多远?要如何应对?)
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2014年的意见稿是一个总体的政策纲领文件,具体如何实行就要全国各省市自行出台地方的户改方案了。经过两年多时间到2016年,全国31个省份全部出台相关户改方案,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如北京、上海提出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湖南提出,公安机关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贵州提出,“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2017年应该会是改革的关键一年,政策落实的缓冲期己过,各项改革措施都会加大力度推行,如土地确权目标就要求年内完成。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十三五计划目标的截止期限是2020年。也就说,现阶段所有正推行的政策落实的截止年限是2020年,户籍制度改革也不例外。
我国自1958年开始按照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由此带来权益、保障和待遇的不同。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责任地和宅基地,而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目前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各地正在陆续并轨,未来全国居民有望享受平等的身份和待遇。而原本农业户口的“含金量”反而上涨了,农民变成了拥有土地的居民。
从农民到居民,不是简单改个名,还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差别的逐步消除。
如目前农民朋友只能申报‘新农合’医保,非辖区内报销比例为30%—40%,现在我们可以选择城镇医保,报销比例可匹配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
除了医保,还有公平的教育资源、就业的福利待遇同等、养老保障的实现等全方位的福利改善。
有人担心,取消农业户口后会影响农民的既有权益。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不是“农改非”,而是全面取消农民的农业户口身份,将农民和城镇居民统一改称居民,消除身份区隔和歧视,进而逐步实现居民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因此,取消农业户口不会影响附着在农业户口背后的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经济分配权等‘三权’。统一身份仅仅是个标志,户籍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各项配套政策的跟进与落实,即消除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如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一、办好土地确权证。关于承包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明确土地利用情况,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土地确权登记后,土地就有了身份证明,以后就可以抵押贷款、担保、流转等。这样就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二、办好不动产权证。是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在原来的房产证的基础上,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相当于房产证的全面升级。这样就保障了农民的权益。
将农民的耕地、宅基地都详细地登记在册,并且颁发土地确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从一定意义上讲,农业户口即使被取消了,只要有土地确权证和不动产权证,耕地和房屋还属于农民。农民朋友们,这两个证件要在手了,还没有的要抓紧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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