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海宁社保新政发布!缴费基数调整,关系你的社保待遇!)
今天一上班
报姐就得知一个最新消息
跟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所有海宁人
从今天开始
你的五险又要提高了!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刚刚发布!
新的年度
(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海宁人的社会保险要交多少呢?
一起来看看~
企业及职工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按参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建用人单位的职工,从进入用人单位之月起,当年缴费工资按用人单位确定的月工资收入计算。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纳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参保企业,职工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个人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3650元,最高不高于元。
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如果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可按其实际工资且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330元确定,申报时须提供经职工本人确认的工资发放清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18年度嘉兴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
从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调整为5520元/月。
大病统筹缴费基数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如果上面的内容看不懂,
没关系,
报姐花了一个上午+中午的时间
为你整理了以下表格
快来看看,你要多交多少钱~
↓↓↓
如果按照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
那么你一个月缴的是这个数
▽
合计:1324.9元,其中单位月缴纳904.25元,个人月缴纳420.65元。
相较于去年,合计增缴40.24元,单位增缴6.99元,个人增缴33.25元。
如果按照社保最高缴费基数来缴纳社保
那么你一个月缴的是这个数
▽
合计:4458.8元,其中单位月缴纳2937.4元,个人月缴纳1521.4元。
相较于去年,合计增缴246.28元,单位增缴122.63元,个人增缴121.65元。
如果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
那么你一个月缴的是这个数
▽
合计:1247.46元,其中单位月缴纳854.01元,个人月缴纳393.45元。
相较于去年,合计增缴36.6元,单位增缴5.05元,个人增缴31.55元。
我们一般职工交的是五险,也有一些人交的是四险:
1.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全部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本省户籍人员应保尽保。
2.未按此规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外省籍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大病统筹、工伤、生育和基本养老保险。
3.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企业人员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以上要求参保缴费。
所以,如果你交的是四险,
那么你每个月交的就是这个数
▽
合计:956.3元,其中单位月缴纳664.3元,个人月缴纳292元。
相较于去年,合计增缴142.34元,其中单位增缴95.14元,个人增缴47.2元。
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省、嘉兴要求实施,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40元计算。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文件精神,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上一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
按已公布的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确定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如下:
>第一档:600元/月;
>第二档:800元/月;
>第三档:1000元/月;
>第四档:2000元/月;
>第五档:2990元/月。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298.8元/月。
具体缴纳金额如下:
选择原最低档及二至三档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本次调整后将分别对应到上述一至三档缴费标准(即原最低档对应到第一档、原第二档对应到第二档,原第三档对应到第三档)。
如需调整缴费档次标准的,可于2019年7月20日前到市社保中心、各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站办理缴费变更手续。
因故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或应缴未缴的参保人员
中断补缴按《关于进一步规范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海人社〔2019〕10号)执行。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补缴中断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1000元/月,补缴退休不足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为800元/月。
补缴中断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当年度单位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对应的缴费标准,补缴退休不足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309.4元/月。
由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转入的参保人员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9号)文件规定,由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通过补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2019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1000元/月。
本通知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期间如上级对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简而言之
大家要交的社保费多了
缴费基数关系到
养老、工伤、生育待遇
这么重要的信息
快点告诉身边的人吧~
编辑: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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