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网-为您提供一对一的落户咨询服务!

上海落户咨询吧logo

落户咨询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7-17来源:网络
信息摘要: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2016年12月23日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提高劳动者的职业......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入户咨询二维码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3日

  

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促进就业,根据《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本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5〕3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者个人根据就业需要或技能提升需求,自主选择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由失业保险基金或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培训费补贴和考核鉴定费补贴,以下称“培训补贴”)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坚持以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以社会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为载体,实行培训经费直接补贴到劳动者个人的方式,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根据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相关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确定补贴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指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补贴培训的管理;开展对全市补贴培训的督导抽查和绩效评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及本市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培训实施机构的签约、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实施对培训过程的质量监管和补贴经费的核拨;开展对本辖区内补贴培训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

  

市和区财政部门负责培训补贴资金的安排和核拨,并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二章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第五条纳入培训补贴范围的项目应当是有利于提高劳动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技能素质,有利于促进就业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技能类培训项目。

  

补贴培训项目以目录的形式确定,分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培训项目以及其他培训项目两大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补贴培训目录及相应的补贴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各行业企业、各区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第六条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一)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在职从业人员(含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等,下同);

  

(三)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

  

(四)退役士兵、残疾人、服刑、戒毒人员等经认定的人员。

  

第七条补贴对象在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纳入补贴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考核鉴定合格的,按以下比例享受培训补贴:

  

(一)第六条第(一)类对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

  

(二)第六条第(二)类对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三)第六条第(三)类对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考核鉴定费补贴;其中,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的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四)第六条第(四)类对象中退役士兵在退役后五年内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残疾人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服刑、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前经所在监狱、戒毒所批准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经认定的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其他经认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第八条补贴对象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高级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的培训项目,鉴定不合格的,不予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鉴定不合格的,按照鉴定合格可享受培训补贴的50%予以补贴。

  

第九条培训补贴实行优质优价。劳动者参加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定为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培训机构的补贴培训,在享受培训补贴时,补贴经费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上浮10%。

  

第十条劳动者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参加补贴培训,但原则上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对实行模块化培训的项目,劳动者在培训安排互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不同模块的补贴培训。

  

第三章补贴培训实施机构

  

第十一条本市对承担补贴培训实行申报签约制度。由培训机构提出申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相应条件,并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承担补贴培训协议》的培训机构方可承担补贴培训。

  

第十二条申报承担补贴培训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补贴培训项目应为培训机构经认定的办学范围内的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补贴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

  

(三)具有较丰富的办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培训机构申请承担的补贴培训项目应已实施过一个完整的培训周期,且考核鉴定合格率较高;对纳入本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定范围的,原则上应为经评定的A、B级培训机构。

  

(四)培训机构上年度法人年检和网络化检查合格(当年度新设立的培训机构除外),且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第十三条承担补贴培训的申报签约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培训机构,可以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承担补贴培训;

  

(二)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

  

(三)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与其签订《承担补贴培训协议》,内容包括补贴培训项目、协议期限、培训规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情形、违约责任等。协议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第十四条对于涉及新产业、新职业领域的培训项目,如上述经签约认定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无法满足劳动者培训需求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可选择其他具备相应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补贴培训。

  

第四章补贴培训和考核鉴定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劳动者需要参加补贴培训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或相关身份证明,到区就业促进中心接受培训指导后,自主选择补贴培训项目,并提供本人相关银行账号。本市建设完善“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适时提供劳动者在线申请补贴培训服务。

  

第十六条劳动者应在选择补贴培训项目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自主选择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报名注册。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当与学员签订《补贴培训协议》,明确培训项目、授课安排、培训收退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七条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收取培训费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后实施,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

  

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根据收费项目、标准和《补贴培训协议》约定的收费方式向学员收取培训费。

  

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收取培训费后,应向学员开具由财税部门监制的发票或收据(不包括限用于内部结算、捐赠或代办费收入的收据)。

  

第十八条对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内的项目,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根据培训项目相应的职业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制定授课计划,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对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外的项目,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根据经认定的培训方案实施培训。

  

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在实施补贴培训的同时,应在“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内做好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

  

第十九条培训结束后,对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内的项目,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根据本市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做好学员参加相应技能鉴定的申报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相应的鉴定申报条件做好学员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职业技能鉴定由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对鉴定合格的学员,按规定颁发相应证书。

  

对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外的项目,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根据经认定的考核评价方案组织学员参加考核评价。对考核评价合格的学员,按规定颁发相应证书。

  

经考核鉴定后,劳动者考核鉴定成绩均应录入“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章补贴经费的核拨

  

第二十条在补贴对象完成培训和考核鉴定后,补贴经费按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直接补贴给劳动者本人。

  

第二十一条补贴对象申请培训补贴的,根据补贴对象考核鉴定的结果,本市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补贴经费发放名册。经区就业促进中心确认后,自劳动者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相应补贴经费核拨至本人的银行账户。

  

对第六条第(三)类对象申请鉴定费补贴的,可在毕业学年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证书(或成绩单)和有关凭证,到区就业促进中心按规定申请鉴定费补贴。如自相应证书颁发之日起六个月超出毕业学年的,可在相应证书颁发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述方式申请鉴定费补贴。

  

第二十二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根据职业培训工作计划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预算。第六条第(一)、(二)类对象以及第(四)类对象中退役士兵、残疾人参加补贴培训,由市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第六条第(三)类对象以及第(四)类对象中服刑、戒毒人员参加补贴培训,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国家或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关于定向培训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市鼓励对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定向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帮助其实现就业。本办法所称的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对其拟录用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在上岗前或录用后的一个月内开展的技能培训。实施培训的机构应是经认定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自身或补贴培训实施机构(以下统称培训实施机构)。

  

第二十四条开展定向培训的,应由用人单位、区就业促进中心、培训实施机构共同签订《定向培训协议书》,并由培训实施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结合相关职业标准制定培训方案。

  

第二十五条定向培训项目为列入补贴培训目录范围内的职业(工种)的,培训实施机构应按照本市颁布的培训计划大纲和相应的补贴标准执行。

  

定向培训项目为未列入补贴培训目录范围内的职业(工种),且培训课时在100课时以上的,培训实施机构应将相关培训方案和补贴标准报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执行。

  

定向培训项目为未列入补贴培训目录范围内的职业(工种),且培训课时不足100课时的,由培训实施机构将相关培训方案和补贴标准报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纳入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定向培训项目,培训后由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在沪行业特有工种鉴定机构组织实施鉴定,对鉴定合格者,按规定颁发相应证书。

  

未纳入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定向培训项目,培训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经认定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对考核合格者,按规定颁发相应证书。

  

第二十七条定向培训补贴与培训后就业率相挂钩。定向培训项目整班就业率达到80%以上的,培训实施机构按整班学员人数和相应的补贴标准申请培训补贴;整班就业率达不到80%的,培训实施机构只可对被录用的学员按相应的补贴标准申请培训补贴。

  

第二十八条定向培训补贴经费实行核拨到培训实施机构的补贴方式。由培训实施机构自成绩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申请培训补贴,逾期视作放弃补贴申请。经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后,按相应的补贴条件、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由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培训实施机构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相应的补贴经费核拨至培训实施机构的银行账户。

  

第七章关于农民工培训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市鼓励对在沪从业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对象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一)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在岗职工;

  

(二)外省市户籍,培训时未缴费但近一年内累计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的劳动者;

  

(三)外省市户籍,培训时未上岗,但培训期间或培训合格后四个月内上岗并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劳动者;

  

(四)原本市农村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在岗职工;

  

(五)本市户籍,原因征地农转非一次性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劳动者。

  

第三十条参加培训可享受补贴的项目包括:

  

(一)纳入本市补贴培训目录范围的项目;

  

(二)经认定的本市企业特有职业(工种)项目或经批准的在沪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可实施鉴定的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项目;

  

(三)结合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的岗位培训项目。

  

第三十一条对纳入补贴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按照公布的补贴标准执行;对行业、企业特有职业(工种)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按照当年度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补贴标准执行;对岗位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按实际课时核定。

  

第三十二条农民工参加第三十条第(一)类补贴培训目录内紧缺急需的培训项目,鉴定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的培训补贴;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其他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的培训补贴;农民工参加第三十条第(二)类培训项目,鉴定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农民工参加第三十条第(三)类培训项目,考核鉴定合格的,按核定的岗位培训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

  

第三十三条经认定的本市养老护理行业和家庭服务行业60岁以下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健康照护、母婴护理等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专项职业能力或岗位培训,考核鉴定合格的,可参照农民工享受培训补贴。

  

第三十四条农民工培训补贴经费核拨到企业或委托的签约补贴培训实施机构。企业或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应在满足补贴条件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培训补贴申请,逾期视作放弃补贴申请。各区资金审核部门应在收到申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核,并在区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核拨补贴经费。补贴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本区实际做好补贴培训发展规划,严格落实补贴培训实施机构的签约条件及程序,对本辖区内签约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并对其开展的补贴培训进行质量监管,引导其依法、诚信、规范办学。

  

第三十六条本市实行补贴培训日常督导和绩效评估制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培训实施情况开展日常督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全市补贴培训总体情况,适时开展补贴培训督导抽查。

  

市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服务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需要,开展补贴培训第三方绩效评估工作,将劳动者培训后就业情况、技能提升情况、促进技术创新、提升生产效率和推动产业发展等情况作为评价补贴培训工作的重要指标。

  

第三十七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国家和本市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抽查和专项审计制度,通报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审计结果。

  

第三十八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对单位或个人的投诉举报及反映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对情况属实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存在违反《承担补贴培训协议》约定行为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存在违反国家或本市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的行为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终止《承担补贴培训协议》。

  

补贴对象经查实违反本市培训补贴有关规定的,补贴经费不予核销,并记入其个人诚信记录。

  

第四十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本市建立健全补贴培训信息公开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补贴培训政策及相关操作办法,且定期公布补贴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当年度已签约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的基本信息、日常督导和绩效评估结果,以及对补贴培训实施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处理的情况。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补贴对象通过岗位成才或自学成才的方式,直接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高级以上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有关凭证,到区就业促进中心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申请相应补贴。

  

第四十二条第六条第(一)类对象自行付费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鉴定合格,并自发证之日起一年内被用人单位录用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到区就业促进中心按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申请培训补贴。

  

第四十三条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从业人员,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社会化培训,参照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生源毕业学年学生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社会化培训,参照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本市监狱、戒毒所的外省市籍服刑、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前经所在监狱、戒毒所批准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经认定的培训项目,参照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经认定的外省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在沪未就业期间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社会化培训,参照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享受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第四十四条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高师带徒培养项目、校企合作培养项目、技能竞赛赛前培训项目、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双证融通培养项目、技师继续培训项目、专业教学法培训项目、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等专项培训项目的补贴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四条所述专项培训项目的培训补贴不得与本办法规定的社会化培训补贴在同一时间享受。国家或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一名劳动者在相同的培训项目上不得重复享受培训补贴。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含本数、本级别。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0〕1号)同时废止。

扫描微信咨询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最新资讯
2022年落户上海社保基数要求,错过不可补缴

2022年落户上海社保基数要求,错过不可补缴

2022年落户上海社保基数要求,申请上海落户社保基数不够应该怎么办?社保不达......
24-02-05
英国取消陆上风电补贴提案惹争议

英国取消陆上风电补贴提案惹争议

位于英国埃姆登附近的风力发电机组。(自路透社)英国首相卡梅伦所在的保守党日前......
24-02-05
非上海户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马上提取吗?

非上海户籍离职后公积金可以马上提取吗?

外地户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具备一下条件:10大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新《......
24-02-05
速看!最新版上海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信息

速看!最新版上海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信息

原标题:速看!最新版上海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信息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
24-02-05
如何办理上海医保、社保卡?

如何办理上海医保、社保卡?

1、上海的社保卡与医保卡是有区别的。(1)医保卡为磁条卡,仅用于医保机构就医......
24-02-05
放松限购!购房补贴!福建多地新政落地!泉州最新购房政策来了……

放松限购!购房补贴!福建多地新政落地!泉州最新购房政策来了……

//关注市场//近日,福建多个城市楼市新政落地福州限购松绑不用社保可直接买房......
24-02-05
灵活就业人员转成单位交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买了个人社保如何转为单位

灵活就业人员转成单位交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买了个人社保如何转为单位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要转成单位交纳,首先要去社保部门办理个人社保停交手续,也有......
24-02-05
上海落户条件放宽!1倍社保也能落户上海

上海落户条件放宽!1倍社保也能落户上海

落户上海社保一倍基数怎么算?总是有人抱怨社保太低无法落户上海!其实在所有落户......
24-02-05
推荐资讯
由于离职原因提取公积金会被销户么,提取后以后回上海还可以继续缴么?

由于离职原因提取公积金会被销户么,提取后以后回上海还可以继续缴么?

本人非沪籍但在上海工作,由于跳槽到外地所以想把上海公积金取出来,但以后说不定......
23-12-01
来哈尔滨就业创业如何享受补贴?人社部门权威解答来了

来哈尔滨就业创业如何享受补贴?人社部门权威解答来了

人民网哈尔滨11月13日电为吸引、留住、用好毕业生人才,加大对高校毕业生来哈......
23-12-17
2021年落户上海最省钱的方式

2021年落户上海最省钱的方式

扎根到上海的外地人,上海户口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期望众所周知,常规居转户要7年,......
22-12-28
2015年上海公积金政策是怎么样的,公积金买房怎么规划比较好?

2015年上海公积金政策是怎么样的,公积金买房怎么规划比较好?

最近想在上海买房,想到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来着,所以我想问问我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
23-09-06
退保流程怎么操作(社保和平安退保流程详解)

退保流程怎么操作(社保和平安退保流程详解)

想要在投资市场中屹立不倒,就是要做到逆人性,想一想,股市历史上发生过多少次危......
23-09-07
上海市租房合同范本?上海市租房补贴?

上海市租房合同范本?上海市租房补贴?

每座城市与每座城市之间的政策不相同,包括出租房子或者是租房子这方面的事情,其......
23-08-23
今年6月份已经工作缴纳社保的可以吗?

今年6月份已经工作缴纳社保的可以吗?

外国人在宾馆以外的住所居住或者停留的,应当在外国人到达住所后24小时内向住所......
23-08-08
承德人才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领取方法

承德人才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领取方法

近日,承德市人社局发布了《承德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实施细则(试行......
23-08-14
最新更新
(汇总版)深圳市2021年最新公积金提取指南(建议收藏)

(汇总版)深圳市2021年最新公积金提取指南(建议收藏)

1适用条件: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开具时间未过三年......
23-06-12
(必看)深圳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必看)深圳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通常,我们可以把入户深圳的方式分为人才引进入户、积分入户、政策性入户,这是在......
23-06-12
龙岗这个片区的居民,下周一起异地办身份证、入户等业务要去这儿办理啦|微推荐

龙岗这个片区的居民,下周一起异地办身份证、入户等业务要去这儿办理啦|微推荐

各位生活在宝龙街道的小伙伴们如果你需要异地办理身份证、入户等业务现在有一个重......
23-06-12
龙岗这个消费券提前开抢啦;深圳免费培训又上新,不限户籍!丨早安,龙岗

龙岗这个消费券提前开抢啦;深圳免费培训又上新,不限户籍!丨早安,龙岗

○中国首颗综合性太阳探测专用卫星开始征名○7月12日国内油价预计下调,油价有......
23-06-12
龙岗区38位“深龙英才”选定心仪的人才住房

龙岗区38位“深龙英才”选定心仪的人才住房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7月6日讯(记者叶玉燕通讯员唐永国曾嘉敏)7......
23-06-12
龙岗区2022年度“深龙英才”人才住房启动申请

龙岗区2022年度“深龙英才”人才住房启动申请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5月24日讯(深圳晚报记者李其聪通讯员曾嘉敏......
23-06-12
龙岗31个项目集中启动,有学校、道路、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

龙岗31个项目集中启动,有学校、道路、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

教育、医疗、市政道路等公共服务资源配套和设施建设项目一直备受市民关注和期待这......
23-06-12
龙华街道开展农村特困对象入户核查工作

龙华街道开展农村特困对象入户核查工作

脱贫攻坚为了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规范特困供养社会救助工作。连日来......
23-06-12
龙华新生入学关于身份证明、非深户籍证明需关注6大问题

龙华新生入学关于身份证明、非深户籍证明需关注6大问题

5月6日,龙华区发布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政策。记者获悉,龙......
23-06-12
龙华孩子们,航天课程工作坊落户龙华

龙华孩子们,航天课程工作坊落户龙华

今年4月,神舟十三号载人飞船返回舱成功着陆,历时6个月从出发到归航,航天员们......
23-06-11
推荐资讯
2018年积分入户,有哪些证书可以加分?

2018年积分入户,有哪些证书可以加分?

深圳积分入户测评系统在线下的生活中,不管你是找工作,还是办什么事情,都是需要......
22-12-27
六省市互联!非深户可以微信一键续签“港澳通行证”啦

六省市互联!非深户可以微信一键续签“港澳通行证”啦

点击上方“深圳壹号”可订阅噢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在广东通过微信就能异地续签港澳......
23-04-11
2022深圳创业福利各种创业补贴一人最多可领10万元

2022深圳创业福利各种创业补贴一人最多可领10万元

2022深圳创业福利各种创业补贴一人最多可领10万元,为进一步鼓励和扶持自主......
23-02-13
深圳居住证到期时间怎么查?过期了如何续签?看完就懂

深圳居住证到期时间怎么查?过期了如何续签?看完就懂

对非深户的小伙伴来说深圳居住证是非常重要的按照深圳相关规定居住证为每年一签但......
23-01-31
深户,用洪荒之力助高考学子金榜题名!

深户,用洪荒之力助高考学子金榜题名!

今天,将迎来全国高考学子奋力一搏的人生转折点!此时此刻用练兵千日,用兵一时来......
23-06-04
在深圳创业注册公司有什么好处嘛

在深圳创业注册公司有什么好处嘛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第一个经济特区,是中国南大门,是全世界增长最快速的城市,基......
23-04-23
办理深圳户口被拒?99%可能是这些原因

办理深圳户口被拒?99%可能是这些原因

虽然目前的深圳入户政策(新政未实施之前)看着还是蛮宽松的,入户门槛也没有很高......
23-04-15
深圳辞职后自己交社保该怎么办理

深圳辞职后自己交社保该怎么办理

辞职之后很多人着急找工作就会忽略社保缴纳的问题,所以导致了社保断交,影响了自......
23-04-10
推荐内容
落户上海这么难?不不不,对于留学生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

落户上海这么难?不不不,对于留学生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

落户上海,是每个在上海打拼的人梦寐以求的事。拥有上海户口意味着:购置房产更容......
23-04-12
低社保基数缴纳,还可以申请上海落户吗?

低社保基数缴纳,还可以申请上海落户吗?

想走上海居转户的方式在上海落户,但是之前社保一直按照最低社保缴纳的,考取职称......
23-10-07
上海远郊居转户纪实

上海远郊居转户纪实

首先公司要申请相关缩短年限的资质,如果公司没有资质的话,个人符合条件也是白搭......
23-03-02
江浙沪皖的亲们,明天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省通办”,还有这些事项需注意

江浙沪皖的亲们,明天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省通办”,还有这些事项需注意

东方网记者薛宁薇10月19日报道: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自明日(10月20......
23-02-16
上海居转户材料受理后要等多长时间

上海居转户材料受理后要等多长时间

欢迎来到2019洛杉矶费利兹分类学校指南。这本一年一度的邻里家长入门读物是根......
23-07-18
在上海出生,办理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在上海出生,办理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上海新生儿社保办理:新生儿在报入本市户籍之后,是需要到户籍所在街道的社区事务......
23-11-26
居转户中最好用的中级职称是什么?

居转户中最好用的中级职称是什么?

+最近很多朋友问小编,我想要落户上海,但是没有中级职称,工作也挺忙的,没有太......
23-09-22
许昌人才补助政策,许昌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许昌人才补助政策,许昌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会议发布了“许昌英才计划”2.0版政策体系,自今日起开始实行。这个重要新政的......
23-11-27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