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赛软考资讯丨珠海有软考高级证书可领取25万元住房补贴?)
最近不少考生在后台咨询,说是在珠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可以申请25万元住房补贴,不知此消息是真是假,为此小希特意进行了求证,相关消息如下。
01珠海住房补贴
首先,有关珠海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可以申请25万元住房补贴政策是真的。但并非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就可以,还须满足相关条件。
政策原文
根据《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可以得知,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和25万元住房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所以网上流传的“珠海软考高级25万元补贴”便是这么来的。
领取条件
其次,这25万元住房补贴并非单单有一个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就可以,还有其它条件,比如根据文件名字就可以知道,必须是“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人才”,适用于2018年1月1日后首次来珠海工作的本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为2018年5月1日后新引进),除此之外还有其它一些条件如下:
1、年龄要求:副高级40周岁以下(年龄条件以来珠海工作后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审查、判断时点)
2、劳动合同条件:与珠海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
3、年收入条件:副高级职称年收入18万元以上;
4、其他条件:依法在珠海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领取时间
该政策是2019年6月发布的,现在还适用吗?
根据其第十五条可以得知,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所以目前该政策还是有效的。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与职称的关系
软考高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作为软考高级资格考试之一,同样适用,拿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即拥有高级职称资格(副高),同时根据珠海人社局发布的《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珠人社函〔2019〕150号)可以得知,软考高级对应高级工程师职称,在珠海市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或人才引进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02补贴说明
其他一些问题,大家可以看下珠海人社局官网发布的《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政策问答)》,以下摘取部分列举:
该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答:一般每年组织两次(年中、年底)。来珠海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第一笔补贴,工作满两年可申请第二笔补贴(高级职称满三年可以申请第三笔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须在两年内提交首次住房补贴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在珠海有房可以申请吗?
答:在珠海自有房产的可以申请。已入住我市各级政府(管委会)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必须退出(租)后才能申请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享受补贴期满后,符合我市人才安居管理政策规定条件的,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补贴有什么程序?
答:申请程序:市人社局在其官网及本市媒体发布申请通告和指南——用人单位按申请指南组织个人申报——各区负责受理和初审——市人社局、住建局进行审核和复核——通过复核的人选向社会公示——市人社局编制补贴发放方案——各区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并通知用人单位和申请人。“人才信息化系统”建成后,可直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申报,具体以市人社局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
什么情况下补贴会终止?
答:离职后三个月内又在本市就业的,通过所在单位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享受的补贴待遇:申请人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享受补贴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
对违规申请作何处理?
答:1、用人单位(经办人)违规为本单位不符合条件或非本单位员工申请补贴的,将用人单位(经办人)录入我市征信系统,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的申报资格。2、申请人通过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录入我市征信系统;已经获取补贴的,追缴补贴金及利息;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可以重复领补贴吗?
答:本办法补贴待遇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原则上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1.新引进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住房补贴、新引进博士生活补贴、新引进入户青年人才(含硕士、本科、高技能人才和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下同)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均为新引进人员发放补贴,虽项目名称不同,但实际作用一样,不可重复享受资助。同一人员若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补贴政策条件的,从高发放待遇、差额补齐。
2.新引进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住房补贴、新引进博士生活补贴、新引进入户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以个人为单位申请,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可按规定分别申请相关待遇。
3.对享受过新引进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住房(生活)补贴的人员,今后若经培养成为博士后或入选市高层次人才并申请相关安居货币补贴时,需扣除之前已发放的补贴。
4.新引进入户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分别享受2.6万元、3.8万元)作为基础性人才普惠性补贴项目,主要用于鼓励青年英才落户珠海,此类人才今后若经培养成为博士后或入选高层次人才等并申请相关安居货币补贴时,无需扣除已发放的新引进入户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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