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新政策规定的参保方式是什么?)
一、新政策规定的参保方式是什么?
上海生育保险新政策规定的参保方式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办理有关缴纳事项的,目前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加生育保险,不分男女均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但个人不能购买生育保险,只能购买商业生育保险。同时我国部分城市规定,参加城乡参保人可以报销生育,详情请拨打各地服务热线。
二、生育保险的申报条件以及材料有哪些?
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生育保险的参保是需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职工的实际生育情况来进行办理的,左边法律右边上明确规定了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即必须缴纳满三个月的社保才可以办理生育保险的报销,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的涉案情况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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