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从今年八月份就给我缴纳社保了,每个月都扣除我的个人缴纳部分一般最长延迟多久呢?)
【左边法律右边意见】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受赠房屋为出售人家庭唯一的住房,并且原购房时间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已经赠与的房屋现在拆迁,补偿安置后的房屋再次出售和赠与得到住房情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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