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政策:社保个税出现这种情况可能被拒)
在上海依法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但是很多人因为社保个税缴纳的问题申请上海落户的时候被拒!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常见的社保个税缴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社保和个税属于不同的公司缴纳
1、劳务派遣:例如中智、外服等等,社保由派遣公司缴纳,个税由实际用工单位缴纳,这种情况应届生落户、人才引进不予认可,居转户需要补充相关说明
2、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如果2家公司都在上海,出具相关证明是可以的,如果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在外地,那么落户上海是不予认可的
(二)社保个税金额不匹配
1、个税高、社保低,这种比较常见,社保按照最低基数缴纳,个税按照实际薪资缴纳
2、社保高、税低,一般为申请人因某种原因刻意调高社保基数,百分百被拒的
(三)同一个月份出现多份工资薪金所得
只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发放的薪水才叫工资薪金所得,其他单位发放的薪水为劳务所得。
按照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
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一、二、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的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
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个税申报忽高忽低
很多做销售的每个月的薪资差距很大,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出问题,但是长期个税很低,突然提高很多,为了次年的社保基数能跟着涨上来,这种情况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很有可能落户被拒
注:社保是由个人在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而定
上海落户资格查询入口:上海落户条件查询(落户上海资格一查便知)
(一)劳动合同签署单位、社保缴费单位和个税缴纳单位,三者要一致
落户申请材料在送到市人社局复核之前,已经通过了区人才中心的预审和区人社局的初审两道关
如果是社保个税的缴纳金额不够,区里拿标准比对一下就可以得出审核结果,该退回的直接退回,不会把申请材料往市里送
通过了区里初审的申请材料,在社保个税缴纳金额方面肯定已经达标。至于有些缴纳单位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区里初审时不退回,是因为各种代缴社保个税的情况实在是五花八门
如果区里拿不准这种情况该不该通过,就会先把材料送到市里试试看,让市里复核决定能不能通过
(二)上海落户社保个税缴纳单位不一致情况:
1、外包派遣,没有提交派遣相关证明文件,比如派遣协议,人力外包公司的派遣资质证明等
2、部分代缴,社保自己单位交,个税找外包公司代缴;或者个税自己单位交,社保找外包公司代缴。这两类情况都需要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纯粹代缴,工作单位不是注册在上海的公司,或者自由职业者,找上海的人力外包公司代缴
注意:前两种情况只要能够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只是比普通情况麻烦很多,还是有机会通过审核的。如果被反复退回要求补充材料,审核周期会拉得比较长。如果是第三类纯粹代缴的情况,那就基本上没有机会了
(三)以下3种情况不能申请落户
1、注册地不在上海的工作单位,即使找上海的外包公司代缴社保个税,也完全没有申请落户的资格
2、自由职业者找人力外包公司代缴个税社保,能够做到缴纳金额达标,并且社保个税匹配的,几乎没有。人力外包公司不会提供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更不会代为申请落户
3、社保个税缴费单位为人力外包公司的申请人,从来都是重点审核的对象,人力公司自己的员工申请落户都很麻烦
落户上海,社保和个税缴纳不正确,那缴纳数额再高都没有用。调高社保的同时不要忘记调整个税缴纳基数
拓展阅读:落户上海抓住重点,需要提前注意社保个税缴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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