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共发放个贷729.68亿)
2018年,上海住房公积金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07万笔729.68亿元(含贴息贷款置换2.61万笔、166.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29%、24.46%;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38.74亿元。在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2.07%。
3月31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透露,截至2018年末,上海已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4.15万笔7788.78亿元,贷款余额3921.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5%、10.34%、11.07%。
《报告》显示,2018年,上海住房公积金共支持职工购建房870.4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3.08%,比上年增加1.0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贷款合同约定的存续期内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53.09亿元。
在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2.07%,90-144(含)平方米占32.48%,144平方米以上占5.45%。购买新房占28.5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75%),购买二手房占71.49%。
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贷款笔数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3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8.20%,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4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16%,30岁-40岁(含)占54.59%,40岁-50岁(含)占12.15%,50岁以上占2.10%;首次申请贷款占84.3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66%;中、低收入占91.05%,高收入占8.95%。
根据现行上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本市购买首套住房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个人为5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个人为60万元);本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个人为4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个人为50万元)。
2018年,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出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并于9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项政策,外省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且符合本市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统计显示,2018年,上海住房公积金共发放异地贷款4笔330万元。
而在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方面,2018年末,上海住房公积金累计试点项目15个,贷款额度119.82亿元,建筑面积229.90万平方米,可解决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4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报告》还显示,缴存方面,2018年,新开户单位5.66万家,实缴单位39.31万家,净增单位4.07万家;新开户职工100.17万人,实缴职工861.21万人,净增职工51.30万人;缴存额1305.20亿元,同比增长15.13%。2018年末,缴存总额9554.03亿元,同比增长15.82%;缴存余额4094.62亿元,同比增长14.43%。
提取方面,2018年,262.22万名缴存职工共提取住房公积金788.96亿元,同比增长7.04%;占当年缴存额的60.45%,比上年减少4.57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5459.41亿元,同比增长16.89%。
2014-2018年提取额情况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0.9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7.05%,租赁住房占8.5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32%,其他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9.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4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98%,其他占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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