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的保险公积金,住房补贴的问题)
你的理解基本上是对的。
从2016年4月1日起,上海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规定: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为21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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