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回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政策“中级职称”条件的具体要求)
上海市人社局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政策中,关于“中级职称”条件的具体要求,做出统一回复!
具体问题: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政策中关于“中级职称”条件的具体要求是?
人社局回复:
对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系列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详见《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可参考文件附表《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具体如下:
【注册消防工程师位列其中】
关于社保条件的相关要求
问题:在网上看到上海市具备中级职称的人员居转户时要求“社保缴纳基数要求为前四年1倍以上,最后三年1.3倍以上,且申报当月满足1.3倍”,这是真的吗?
答复:您好!中级职称申请居转户人员,应当符合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目前的标准是:最近4年满足36个月及申报当月达到1.3倍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问题:居转户的7年持证期间,有几年换的单位注册在北京,个税在北京缴纳,社保仍缴纳在上海,可否落户?
答复:您好!工作单位不是本市的话,不计入累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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