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出台新政力邀高校毕业生来舟工作 全面落实人才“租售同权”政策)
来源:舟山日报-舟山网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舟工作的政策》,向广大青年才俊发出了一张“全面落实人才‘租售同权’政策”含金量十足的“邀请函”。
按照人才“租售同权”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的适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享受“有户有房”政策,为租住的人才家庭解决子女入学的后顾之忧;继续推行人才公租房免租政策,对新引进到企业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2年的免租期“拎包入住”;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本科生、重点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30万元的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10万元的安家补贴;对毕业5年内首次到本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400元、700元、900元的就业补贴,最长不超过两年;对通过市级大学生创业大赛产生的在舟落户创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资助;对在企业的实习生,给予每人每月不超过1200元的生活补贴、全额保险补贴。
我市将重点选取与全市主导产业匹配度高、学生来舟意愿强的30所左右目标院校,试行一校一码一招聘,探索共建高校毕业生引才工作站,深化专场招聘、见习实习、学生游学、学生创业等方面系列合作。鼓励和引导第三方中介机构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对每年新引进高校毕业生不少于100人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发布引才“龙虎榜”,排名前三位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针对博士后人才,新政进一步加大了引才力度。对新建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的,给予50万元补助,创建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的,再给予50万元补助。对招收的非在职和在职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两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和5万元的经费资助。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首次在舟就业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安家补贴。鼓励各类第三方中介机构大力介绍引进博士后人员,每成功引进一名博士后人员给予3万元引才奖励。
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不断向高校毕业生提供优厚政策支持,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本文来自【舟山日报-舟山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