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放宽新能源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只需居住证即可直接申请)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肖晗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14日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的通告。根据通告,即日起到2022年底,名下无车的申请人,只需要居住证,就可以直接申请获得新能源小汽车指标了!
通告全文如下: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36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领新能源小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不要求持居住证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不要求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不变。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14日
另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本次放宽政策主要针对两类群体:
第一类是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非深户籍人员。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非深户籍人员申领新能源小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即可,不需要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类是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领新能源小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不需要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
此外,还有一类人群要特别说明下:通告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不变”这句话的意思是,名下已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人员再申领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仍需满足“持居住证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
审读:谭录岗
本文来自【深圳商报-读创】,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