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男方是外地户口,找不到人如何离婚?)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中如果有一人想离婚,基本上都会先和对方商量,但也存在协商不成功或者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这时就只能通过其他途径离婚了。今天家理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分享男方是外地户口,找不到人如何离婚?敬请收看。
通常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关于协议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找不到男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可以直接向男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关于诉讼离婚,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是哪里,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要离婚的话,可以先查询男方的经常居住地,您可委托律师到派出所通过男方的身份证号查询男方的经常居住地,但是只有男方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才能查询到。如果不能查询到男方的经常居住信息,可以直接向男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法院会通过女方起诉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男方送达起诉材料,如果未能送达,法院会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男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无论男方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男方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所以即便联系不到男方,也不用担心,可以通过提前离婚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有其他关于离婚的疑问可以咨询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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