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深圳落户最高奖励600万元)
九派财经讯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部企业办法〉的实施细则》正式发布,于8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实施细则》明确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可按照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档予以3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的奖励。
【来源:深圳发布】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3-7767-2635
咨询热线
133-7767-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