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南山积分调整!入深户优势更大)
最近,家长们最关心的,当属肺炎疫情的进展。不过度过最危险的时期,上课、升学还要继续。前不久,南山区就发布了2020年升学积分算法调整,新旧积分算法的变动具体如何?一起来看看吧!
继宝安罗湖光明区进行积分算法调整后,南山教育局也发布了义务教育阶段积分算法调整的意见征集,其中变化最大的“加分项”。
从积分的调整来看,变化最大的就是加分项,增加了“户籍加分”和“社保时长加分”,只要是深户,无论是学区内、南山区、还是南山区外都可以加分;可见优势偏向于深圳户籍。
另外就是家长们关心的,小产权房如何申请学位从积分调整来看,蓝本在有效期的仍可用来申请学位,无蓝本的可用居住信息,但没有住房加分。
基础分
户籍、居住证对应分值
1、学位申请人是深圳户籍人口,具体分3类:
A:学位申请人属于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户籍人口(学位申请人户籍地址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图红线范围内)且户主是学位申请人父亲或母亲(或其法定监护人)——30分
B:学位申请人为南山区户籍人口——26分
C:学位申请人是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20分
2、学位申请人是非深圳户籍人口(含港澳籍),具体分4类:
D:学位申请人是非深圳户籍,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中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含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均为深户)——20分
E:学位申请人是非深圳户籍,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为非深户籍但均办理了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18分
F:学位申请人是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户或持有有效居住证,另一方未持有有效居住证——0分
G: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属于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分
房产情况加分
1、学区内持有未被学位锁定的房产,具体分为7类:
A:在所申报学校学区内持有住宅性质房产3年或3年以上(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合法持有手续,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学位申请人可以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房产申请学位,但前提是房产持有人与学位申请人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登记信息应在同一地址)——40分
B:在所申报学校学区内持有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2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后至2018年8月31日之前办理合法持有手续,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的房产可以用于申请学位;学位申请人也可以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房产申请学位,但前提是房产持有人与学位申请人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登记信息应在同一地址)——38分
C:在所申报学校学区内持有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1年以上(2018年9月1日后至2019年8月31日之前办理合法持有手续,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的房产可以用于申请学位;学位申请人也可以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房产申请学位,但前提是房产持有人与学位申请人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登记信息应在同一地址)——36分
D:在所申报学校学区内持有住宅性质房产1年以下(2019年9月1日后办理合法持有手续,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的房产可以用于申请学位;学位申请人也可以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房产申请学位,但前提是房产持有人与学位申请人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登记信息应在同一地址)——34分
E:在所申报学校学区内持有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51%(不含)高于30%(含)——30分
F:在所申报学校学区内持有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20分
G:在所申请学校学区内持有单位自建房(需提供单位内部买卖合同)——15分
提示: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的,请对照选项A、B、C、D、E,选择对应的一项。
2、学区内租赁未被学位锁定的房产(含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所持产权占比低于30%、使用户口登记信息不在同一地址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等特殊情况),具体分为9类:
H:租住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20分注:可以用于申请学位的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专指住宅性质房产,其合法承租人将此类房屋转租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其他人员租赁此类房产不具备合法学位申请资格。
I:学位申请人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所在学区对应学位,但学位申请人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与房产持有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登记信息不在同一地址——20分J:在所申报学校学区内持有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30%(不含)——20分
K:租住住宅性质房产。租住5年以上(能够提供2015年4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间在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不间断“红本”租赁合同)——15分
L:租住住宅性质房产。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能够提供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之间在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不间断“红本”租赁合同)——12分
M:租住住宅性质房产。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能够提供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之间在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不间断“红本”租赁合同)——9分
N:租住住宅性质房产。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能够提供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之间在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不间断“红本”租赁合同)——7分
O:租住单位宿舍。租住2年(含2年)以上(租赁手续签订日期应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9分
P:租住单位宿舍。租住2年以下(租赁手续签订日期在2018年5月1日之后)——7分
深户儿童申请人无房证明加分:
①学位申请人户籍属于其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内加12分。
②学位申请人户籍属于其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外加7分;
★办理且能提供截至2020年4月30日仍在有效租期内且已满1年的合法租赁凭证“红本”才能积分,不能提供或不满1年不能积分。
③只能提供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或“登记居住信息”均不能积分
社保加分
(同时缴纳社保和医疗)
1、学位申请人为非深圳户籍,根据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分为2类:
A:截至2020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均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B:截至2020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5分
2、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10分
加分项
★计生加分
学位申请人为独生子女加1分。
★户籍时长加分
根据学位申请人在基础分项中所选择的户籍类别以及最后一次迁入该地址时间至2020年4月30日时长为加分依据,具体分3类:
1、学位申请人属于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户籍人口(学位申请人户籍地址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图红线范围内且户主是学位申请人父亲或母亲),截至2020年4月30日,学区内户籍时长每满1年加1.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7.5分;
温馨提醒:学位申请人学区内户籍时长不满1年(户口迁入日期为2019年5月1日之后)不加分。
2、学位申请人为所申请学校学区外南山区户籍人口,截至2020年4月30日,南山区户籍时长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小君提醒:学位申请人南山区户籍时长不满1年(户口迁入日期为2019年5月1日之后)不加分。
3、学位申请人为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人口,截至2020年4月30日,深圳市户籍时长每满一年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5分;
温馨提醒:学位申请人深圳市户籍不满1年(户口迁入日期为2019年5月1日之后)不加分。
★社保时长加分
1、截至2020年4月30日,社保连续缴纳1年以上开始计分,之后每满1个月(从社保连续缴纳的第13个月开始计分)加0.1分,累计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温馨提醒:社保连续缴纳不满1年的(连续社保起始日期为2019年5月1日之后的),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该加分项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一方计。
2、初一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缴纳社保(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且学位申请人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该项加1.5分。
小一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缴纳社保(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该项加1.5分。
3、学位申请人为深户,该加分项按11.5分计;
温馨提醒:就是说如果孩子是深户,社保时长这一加分项直接为11.5分,不用再按时长算分;加上社保基础分10分,总分为2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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